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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11:22  点击:[]

各院系:

“移通励志奖学金”是由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董事会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是为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院〔2011〕16号),现将2017-2018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的学生。

二、分配名额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20名,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学习、家庭经济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奖励额度

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现象。

(二)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评定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的前40%;

2.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学校的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科技文化活动奖励;

3.所在学生宿舍评定学年度获得文明寝室;

4.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5.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

7.移通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学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3.所在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

4.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五、评定时间及程序

(一)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院系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2017-2018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 邮箱。

(三)学生处、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和初审,实行差额评选出最合适的人选,评选出的学生在完满学工系统上申报“移通励志奖学金”,各院系于11月23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四)学生处最后统一将获奖学生报学校行政办公会审核确定并进行相关公示。

附件:1. 2017-2018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2. 2017-2018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院系推荐名额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8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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