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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2020年05月01日 21:35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58号)有关要求,市教委决定从2020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现就开展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年以上的在校在读本科、专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在校期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推荐为其他市级先进个人的,2019-2020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一次相应类别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推荐为市级“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的,必须获得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推荐为市级“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必须获得校级“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主要表现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名额

各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学院等额推荐,同一学生只能报1类先进个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分配名额推荐或不推荐。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全校名额分别为12621人和12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择优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并在学院内公示三天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由各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相关部门共同评审。

(二)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

(三)市委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行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应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34),一式两份。“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还应提交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图片)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材料至学生处。

)推荐表(附件34)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及纸质版,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图片),汇总表(附件256)电子版和有关证明材料请于2020511日(星期10:00前报送给学生科王琴老师(电话:42871129电子材料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

)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需撰写一份体现个人(班级)的优秀事迹报告,每个学生(班级)一个文件夹,包括个人(班级)近期生活照2张(一张横向、一张竖向)和1Word文档(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励志事迹等内容,辅导员评语),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



附件:1.2020年重庆市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

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0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4.《重庆市普通高校2020年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2020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

6.2020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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