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部门介绍思政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宿舍管理心理健康院系风采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大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2020/04/28
合川区2018年大学生 ... 2019/03/26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 ... 2018/01/03
学工动态
【学工动态】优秀寝室… 2023/03/29
【学风建设】优秀学风… 2023/03/27
【安全稳定】畅玩茶话… 2023/03/27
【学生管理】我校师生… 2023/03/24
【宿舍管理】春风十里… 2023/03/24
【心理健康】綦“心”… 2023/03/24
【学风建设】优秀学风… 2023/03/21
【学风建设】优秀学风… 2023/03/14
【心理健康】“择己所… 2023/03/14
【宿舍管理】一往“寝… 2023/03/13
办事指南  

大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2020年04月28日 10:54  点击:[]

 

一、全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国家奖学金

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师范生公费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郑重提醒

您在上学时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录取院校的学生资助部门。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谨防电话、网络等各类诈骗。


二、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奖励资助政策简介

重庆移通学院奖励资助政策一览表

项目名称

奖励资助对象

奖励资助标准

比例或名额

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一、二、三等分别为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

分别占专业年级人数的2%、3%、7%

移通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000元/人.年

每年20名

移通之星奖学金

艺术修养与实践、竞技体育、志愿服务、校园社团活动、学生工作以及学习方面突出的学生典型

国际交流资助,15名;5000元/人奖励,55名。

每年70名

学科竞赛奖励

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竞赛获奖的学生

电子信息类、理工类:600—2000元
综合类、人文社科类:200—1500元

优秀留学生奖学金

专门用于奖励优秀的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30000元/人

每年1-3名

创新创业奖学金

在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典型

3000元/人,并授予”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

每年10名

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创新创业重点项目、标杆项目

资助3000-10000元/项目

每年20个项目

考研补助及奖励

毕业生

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成功考取全球前50强大学,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人。

毕业生就业补助及奖励

毕业生

重庆补助800元/人,学校500元/人,就业标兵1000元/人。

国际交流

优秀学生典型

赴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交流学习,学校资助境外项目费用。

每年200名,其中全额资助优秀贫困学生10名

校内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500-800元/人.月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23-42871129
网址:https://xsc.cqyti.com

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

品学兼优大二及其以上年级的学生可参评“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综合素质测评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按比例评定,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并列的学生按其学习成绩的高低确定其先后顺序(奖学金等级不并列),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3。

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2%,奖励金额3000元/人.学年;二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三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7%,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

移通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评定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的前40%、期末无挂科,通过英语、计算机相关等级考试,在评定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所在学生宿舍获得一次“文明寝室”的在校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移通励志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20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

移通之星奖学金

完满教育类型。用于奖励在艺术实践、志愿服务、竞技体育、社团活动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及在完满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或骨干,每个类型评选10名,共计50名。在五个类型中每类型设一、二等奖各1名,学校为其提供本年度寒(暑)假国际交流冬(夏)令营项目名额1次;若获得者自愿放弃该机会,予以8000元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三等奖8名,学校予以5000元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

学习标杆类型。用于奖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能力强,学习效果突出,科研能力及专业科技类竞赛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每年评20名。学校为前5名获奖者提供本年度寒(暑)假国际交流冬(夏)令营项目名额1次,若自愿放弃该机会,予以8000元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其他15名获奖者,学校予以5000元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

学科竞赛奖励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并取得相应成绩的,电子信息类、理工类奖励1000-2000元不等;综合类、人文社科类奖励800—1500元不等。参加B类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等)并取得相应成绩的,电子信息类、理工类奖励600—1000元不等;综合类、人文社科类奖励200—800元不等。

优秀留学德国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参加各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将赴德国留学的本科、专科学生(本科、专科均需为国内学习阶段最后一年的学生),在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内综合测评排名为30%且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优秀留学德国奖学金。每年评选1-3名,每人奖励30000元。

创新创业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并积极参加各类创业竞赛活动,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

1.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

2.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且取得校级一等奖或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并结题;

4.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被评选为校级重点项目或标杆项目;

5.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大厦。

每年评选10名,每人奖励3000元,并授予其“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称号。

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我校全日制的在读且在众创空间登记备案学生(项目团队)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人未受学校处分、无拖欠学费、品学兼优、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项目实施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项目,且申报人申报项目取得家长同意。申报人向二级院系提交申报材料,由各二级院系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经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申报,经专家评审打分后确认资助对象(不超过20个)。

一般项目给予政策指导、知识辅导、业务咨询等各类相关扶持;重点项目与标杆项目在一般项目资助内容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00-5000元资助和5000-10000元资助(资助主要以创业券形式发放);重点项目、标杆项目在正式立项后拨付资助金额50%的创业券,中期考核合格拨付资助金额30%的创业券,项目结题拨付资助金额20%的创业券。

考研补助及奖励

用于资助参加国家统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功考取全球前 50 强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 10 万元/人。

毕业生就业补助及奖励

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初次就业率统计时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均可获得重庆就业补助800元/人,学校就业补助500元/人。条件如下: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并有接收(录用)批文或函件;已参军入伍,并有相关函件;被国家或地方“西部计划”、“选调生”等项目录用,并有相关协议书、批文或函件;考研、专升本被录取,并获得录取通知书;自主创业,并有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按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可的其他就业方式就业。

同时每年在已就业毕业生中针对就业于国企、世界500强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大型知名企业的学生中选取10人为就业标兵,奖励金额1000元/人。

国际交流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积极参加学校的完满教育活动且在完满教育某方向具有突出表现或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际交流项目。学校每年选拔上百名学生赴德国、美国等地进行交流学习。学校全额资助国外学费、住宿费、补贴部分生活费,签证费、国际旅费、保险费、部分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凡是成功入选的学生,如果符合学校优秀贫困认定条件,可申请优秀贫困生自理费用补贴。

勤工助学

学校勤工助学现设有学风督查员、咖啡厅服务员、图书馆学生助理馆员、中德书屋值班员、剧场管理团队、钓鱼城历史文化博物馆管理员、学生宿舍值班员、文化移通助理等60多种超过600人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实现用工单位与学生间的双向选择,既锻炼学生的沟通、表达及现场应变能力,也间接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勤工助学中心定期开展生涯规划、就业技巧、办公软件、团队建设等培训,提升贫困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

移通勤工助学中心

校内勤工助学兼职岗位招聘流程(图文并茂的流程图)

发布消息:学年初由勤工助学中心统计各用人单位需求,并通过官方微信“移通勤工助学中心”发布招聘信息

申请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官方微信“移通勤工助学中心”进行或在面试现场报名

岗位面试:由勤工助学中心组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双选会

录用上岗:经勤工助学中心、用人单位及学生本人三方确定后,签订勤工助学协议,确定录用

下一条:合川区2018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关闭